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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各排污单位,邀你参与答疑活动!
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,该条例规定了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,依法开展自行监测,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。
排污单位需按照《排污许可证》中
自行监测要求中的点位、污染因子
监测频次等开展监测
同时保留原始监测记录作为台账备查
但在实际操作中
不少排污单位
对如何有效开展自行监测工作
还存有疑问
有见及此
环境君特意为排污单位
带来“生态助跑”答疑活动
解答企业在自行监测中
遇到的棘手问题
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
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!
@各排污单位,请在10月20日前把疑难杂症发送给环境君,我们会收集大家的问题,后续在“佛山生态环境”微信公众号发布留言答复,热切期待你们的参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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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/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
整理/佛山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